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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功组织李志臣同志尘肺鉴定的体会

摘要

2009年5月21日,唐山市卫生局接受省厅监督局指派,受理了沧州市肃宁县某公司的申请,对该公司原职工李志臣同志一期煤工尘肺进行了鉴定.将成功组织鉴定的过程进行分析,期望对今后的职业病鉴定有一定的帮助.以下为此次鉴定过程中的体会:1、诊断单位必须及时将《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送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保留送达后接受凭证。不能直接送达的一定要用挂号邮寄等形式送达,并保留邮寄回执。’诊断单位一定要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诊断结论有异议后申请鉴定的途径和时限。2、鉴定受理一定要兼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充分尊重双方的合理诉求。沧州市肃宁县某公司的申请虽然超过了法定时限,但考虑到诊断机构没有为其合理诉求提供正常途径,受理了该公司的申请,为用人单位提供了一次机会。体现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3、在无法找到当时职业危害的检测资料时,劳动者工友的证明材料也有一定证明能力。但一定要尽量多的搜集工友的证明材料,防止证据的片面性。尽量多的搜集各种证据,对各种证据要综合比对,选择客观性强的材料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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