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扶贫利益共同体综合绩效评价模式研究

摘要

传统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理论指导下的绩效评价方法提高了企业管理效率,却未能有效解决当前财政公共支出,特别是扶贫资金支出存在的使用低效、“造血”不足问题。农村扶贫利益共同体综合绩效评价模式为建立更为有效的扶贫资金管理方法提供了思路,将有利于提高国家扶贫开发战略执行力。文章从扶贫资金管理事前预测与决策的评价、事中监督与控制的评价、事后结果的评价与激励三个维度全面、立体地实现农村扶贫利益共同体综合绩效评价模式的价值。为确保我国农村扶贫利益共同体综合绩效评价模式的有效运行,文章以利益协同为纽带,以契约约束和正向激励为手段,构建包括贫困农民、农技推广单位、农业银行三大主体的信贷扶贫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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