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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上市、媒体监督制度差异与境外事务所选择——基于AH 股的经验证据

摘要

本文以2002-2009 年之间的AH 股公司为样本,以新闻自由度来衡量媒体独立性, 分析了香港与大陆媒体治理机制的差异对AH股公司选择境外事务所的影响机制,研究发现 当香港比大陆新闻自由度越好,越可能选择“四大”所,而对于央企而言,随着股权集中度的增加和企业规模的增加,媒体的治理作用会下降,最终使得其选择四大所的概率下降。因 此,基于香港市场的特殊性和大部分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普遍性,本文认为中国公司到香港上市,媒体能起到一定的治理作用,符合绑定效应的假说,但是其绑定作用受到股权集中度和政治成本的限制,这为跨境上市的治理作用提供了经验证据。本文以比较制度分析为基 本方法,突出媒体治理的差异对事务所选择的影响,为研究跨境上市或双重上市的公司,不同外部治理机制的相互作用提供了经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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