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西方三十年战争(1618-1648)结束,政教合一制度瓦解,导致神权与政权分离,再加上启蒙运动和世俗化的发展,长久以来,普遍认为宗教与政治不可相提并论.另外,要达到宗教自由的目的,政教分离乃被视为是种必要的先决条件.因此,对于宗教涉及到公共或政治领域抱持怀疑态度的人数与日俱增,普遍认为宗教代表私,政治代表公,两者明显不同.同样地,在国际关系的研究里,宗教就像种族、族群、性别一样并不受到重视.因此,本文从三个角度论述政治与宗教之间的关系。第一,讨论是否政治与宗教应严守分际.第二,探讨宗教影响冲突与暴力的缘由.第三,分析宗教对和平建立的贡献.本文的结论是:虽然宗教不应介入政治,但两者之间的划分已经不再那么明显;宗教在冲突上具有四种社会功能,虽然不能指望与期待宗教必然化解所有冲突,但如何疏导朝正面的发展前进,则需要宗教领袖扮演积极性的角色;宗教的和平建立运动近年来已经出现些许的成果,如果我们给予道义上、精神上以及物质上的支持,那么宗教疏导冲突与暴力将具有更大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