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2023-04-11
授权
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煤化工产业园碳排放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煤化工产业园零碳排放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国家大力提成节能减排,而工业园是主要的碳排放区域,常规的工业园能够通过降低火力发电的碳排放,并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供电,对于煤化工企业而言,在生产制造过程也并不可少的产生碳排放,常规的减碳方法无法适应。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适用于煤化工的零碳排放新型煤化工产业园。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煤化工产业园零碳排放系统,所述煤化工产业园零碳排放系统包括清洁能源供电机构、煤化工处理机构、深加工机构、气化机构、制氢制氧机构、预混助燃机构、CO
进一步的,所述深加工机构包括深冷吸附机构、甲醇合成机构以及燃油加工机构,所述煤化工处理机构产生的富氢燃气送入深冷吸附机构,经过深冷吸附机构处理后得到LNG和氢气,所述深冷吸附机构和制氧制氢产生的氢气送入甲醇合成机构,所述深冷吸附机构氢气还同时送入燃油加工机构,所述甲醇合成机构将氢气、水煤气和CO合成为甲醇,所述燃油加工机构将煤化工处理机构产生的焦油和氢气合成为煤基氢化油。
进一步的,所述制氧制氢机构包括吸附制氧机构和电解水制氢机构,所述吸附制氧机构产生氧气,产生的氧气送入预混助燃机构,所述电解水制氢机构用于产生氢气和氧气。
进一步的,所述清洁能源供电机构是采用太阳能、风能或水能进行发电。
进一步的,还包括调节发电机构,所述调节发电机构用于在清洁能源供电机构供电不足时发电以补足供电。
进一步的,所述调节发电机构采用燃煤发电机组,所述CO
本实用新型煤化工产业园零碳排放系统利用CO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煤化工产业园零碳排放系统的较佳实施方式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各标号的含义为:
清洁能源供电机构1、调节发电机构2、煤化工处理机构3、深加工机构4、深冷吸附机构41、甲醇合成机构42、燃油加工机构43、气化机构5、制氢制氧机构6、吸附制氧机构61、电解水制氢机构62、预混助燃机构7、CO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煤化工产业园零碳排放系统的较佳实施方式包括清洁能源供电机构1、调节发电机构2、煤化工处理机构3、深加工机构4、气化机构5、制氢制氧机构6、预混助燃机构7、CO
所述深加工机构4包括深冷吸附机构41、甲醇合成机构42以及燃油加工机构43,所述煤化工处理机构3产生的富氢燃气送入深冷吸附机构41,经过深冷吸附机构41处理后得到LNG和氢气,所述深冷吸附机构41和制氧制氢产生的氢气送入甲醇合成机构42,所述深冷吸附机构41氢气还同时送入燃油加工机构43,应当理解的是,所述制氧制氢机构产生的氢气也可以根据需求送入燃油加工机构43。所述甲醇合成机构42将氢气、水煤气和CO合成为甲醇,所述燃油加工机构43将煤化工处理机构3产生的焦油和氢气合成为煤基氢化油。
所述制氧制氢机构包括吸附制氧机构61和电解水制氢机构62,所述吸附制氧机构61产生氧气,产生的氧气送入预混助燃机构7,所述电解水制氢机构62产生的氧气送入预混助燃机构7,所述电解水制氢机构62产生的氢气送入甲醇合成机构42和燃油加工机构43。
利用CO
以上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并非因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是利用本实用新型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效结构,直接或间接运用在其他相关的技术领域,均同理在本实用新型的专利保护范围之内。
机译: 碳捕获系统,碳排放系统,碳运输系统和碳使用系统之间的互操作性的系统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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