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告号CN213118329U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公开/公告日2021-05-04
原文格式PDF
申请/专利权人 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2021755539.5
发明设计人 张振华;
申请日2020-08-21
分类号F16M11/42(20060101);F16M11/04(20060101);G09F9/30(20060101);F21V33/00(20060101);
代理机构11740 北京棘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李改平
地址 100000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12号楼4层501
入库时间 2022-08-22 21:15:51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2023-09-01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F16M11/42 专利号:ZL2020217555395 申请日:20200821 授权公告日:20210504
专利权的终止
机译: 电影院广告展示柜-具有可移动的平板,用于放置显示屏和透明的正面
机译: 电影院广告展示柜-具有可移动的平板,用于放置显示屏和透明的正面
机译: 代理系列音乐电影或娱乐性PC(菲尔斯特经典型)或Digi-Tasking移动循环设备,以实现最大的数字移动性或数字娱乐性PC或所有数字活动中心或卫星娱乐大亨或卫星娱乐型PC(菲尔斯特经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