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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实践教学用书记员桌

摘要

民商法实践教学用书记员桌。现有庭审人员特别是书记员使用的工作桌结构简单,不具有夹纸托纸的功能,也无法将被告或原告的陈述进行现场记录,传统工作桌也不具有与庭外警卫联系的装置和功能,当庭审过程中出现意外时不方便与外界联系。一种民商法实践教学用书记员桌,其组成包括:桌面板(1),桌面板上表面通过滑道(2)连接左右滑动的上滑板(3),桌面板下方连接主机箱柜(4)和桌腿(5),主机箱柜和桌腿之间通过滑道安装键盘托(6);桌面板上表面还具有显示器槽(7)和操作台(8),操作台上安装一个摄像头(9)、两个麦克(10)、扬声器和一组操作按钮(11)。本实用新型应用于民商法实践教学的书记员桌子。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203828383U

    专利类型实用新型

  • 公开/公告日2014-09-17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付爱云;

    申请/专利号CN201420015318.2

  • 发明设计人 付爱云;

    申请日2014-01-10

  • 分类号

  • 代理机构哈尔滨东方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陈晓光

  • 地址 154007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学府街184号3组

  • 入库时间 2022-08-22 00:16:08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7-03-01

    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 IPC(主分类):A47B37/00 授权公告日:20140917 终止日期:20160110 申请日:20140110

    专利权的终止

  • 2014-09-17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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