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专利> 保持丙烯腈流化床钼系催化剂活性稳定的补加催化剂

保持丙烯腈流化床钼系催化剂活性稳定的补加催化剂

摘要

本发明是用于保持丙烯氨氧化法制造丙烯腈的流化床催化剂活性长期稳定的补加催化剂。本发明催化剂的钼含量高于原钼系催化剂,小于45微米的细颗粒要占催化剂的50-60%(重量)。本发明催化剂是由二氧化硅载体和化学式如下的组合物组成:AaBbCcDdFefBigMohOx式中A是钾、钠、铷、铯、铊、钐或它们的混合物;B是锰、镁、钙、锶、钡、铅或它们的混合物;C是磷、砷、硼、锑、铬、钨或它们的混合物;D是钴、镍或它们的混合物。采用本发明的补加催化剂,可使流化床反应器内催化剂的使用寿命由原来的1-1.5年延长到4年或4年以上。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025551C

    专利类型发明授权

  • 公开/公告日1994-08-03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号CN90108809.9

  • 发明设计人 陈欣;吴粮华;

    申请日1990-11-05

  • 分类号B01J23/76;B01J27/185;C07C253/26;

  • 代理机构11027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专利代理服务部;

  • 代理人钱学濂

  • 地址 100029 北京市安外小关街24号

  • 入库时间 2022-08-23 08:54:35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1-02-16

    专利权有效期届满 IPC(主分类):B01J23/76 授权公告日:19940803 期满终止日期:20101105 申请日:19901105

    专利权的终止

  • 2011-02-16

    专利权有效期届满 IPC(主分类):B01J 23/76 授权公告日:19940803 期满终止日期:20101105 申请日:19901105

    专利权的终止

  • 2002-04-24

    其他有关事项 其他有关事项:1992年12月31日以前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且现仍有效的,其保护期限从15年延长到20年。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第80号公告的规定,下述发明专利权的期限由从申请日起十五年延长为二十年。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所有的专利事务手续按照现行专利法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日:19901105

    其他有关事项

  • 2002-04-24

    其他有关事项

    其他有关事项

  • 1994-08-03

    授权

    授权

  • 1994-08-03

    授权

    授权

  • 1992-10-28

    实质审查请求已生效的专利申请

    实质审查请求已生效的专利申请

  • 1992-10-28

    实质审查请求已生效的专利申请

    实质审查请求已生效的专利申请

  • 1992-05-20

    公开

    公开

  • 1992-05-20

    公开

    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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