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专利> 存在至少两个目标对象时的经由等效速度的自主驾驶管理

存在至少两个目标对象时的经由等效速度的自主驾驶管理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车辆的自主驾驶方法和自主驾驶装置,所述车辆称作自我车辆(EV),存在至少两个目标对象,第一目标对象和第二目标对象。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3382907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09-10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标致雪铁龙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2080011768.2

  • 发明设计人 L·维韦;

    申请日2020-01-15

  • 分类号B60W30/14(20060101);B60W30/165(20200101);G06K9/00(20060101);B60W40/04(20060101);B60W50/00(20060101);B60W30/17(20200101);

  • 代理机构72002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马文斐

  • 地址 法国普瓦西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2:32:17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22-02-25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B60W30/14 专利申请号:2020800117682 申请日:20200115

    实质审查的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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