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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集团电话业务实名登记的方法和系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集团电话业务实名登记的方法和系统,涉及通讯技术领域,所述方法包括:预先对电话业务的使用人进行实名认证;对办理电话业务的集团进行实名登记;获得电话业务使用人的授权后,获取使用人的实名认证情况;根据所述实名认证的情况,进行实名登记。通过预先对使用人进行实名认证,在办理电话业务时,先进行集团实名登记,在使用人授权的前题下,获得使用人实名认证的信息,进行实名登记,本发明的方法一方面,不要求使用人同时到场进行实名登记;另一方面集团办理电话业务时,可以即时完成实名登记,并开通电话业务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约资源。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2632520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04-09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2011321698.9

  • 发明设计人 秦丹丹;

    申请日2020-11-23

  • 分类号G06F21/45(20130101);G06F21/32(20130101);G06F21/31(20130101);

  • 代理机构11335 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陈圣清

  • 地址 100086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6号14层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0:32:14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通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集团电话业务实名登记的方法和系统。

背景技术

实名制是近年来开始兴起的身份证明制度。在办理和进行某项业务时,提供真实的能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或资料,填写真实的户籍姓名。紧随着网络化的不断发展,各种各样虚拟身份的交易日益干扰人们的正常生活,因此实名制渐渐成为一项社会管理的必要补充措施,其实施很大程度上带来了网络安全,甚至起到人们财产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5年9月1日起,电信企业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进行实名验证,为电话实名制增加技术和设备保障。而集团客户,如政府、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在办理集团电话业务时,需要进行集团实名登记和使用人实名登记,现有技术中,集团登记和使用人实名登记通常在线下柜台办理,同时需要多人在场才可以办理,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资源。甚至造成集团登记中,集团电话业务的代办人将电话业务办理在自己名下,却在他人名下使用,导致实名制的制度无法实施。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集团电话业务实名登记的方法和系统,以提高实名登记的效率。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集团电话业务实名登记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预先对电话业务的使用人进行实名认证;对办理电话业务的集团进行实名登记;获得电话业务使用人的授权后,获取使用人的实名认证情况;根据所述实名认证的情况,进行实名登记。

优选的,预先对电话业务的使用人进行实名认证的方法包括:获取使用人的人像;获取使用人上传的证件信息;将人像和证件信息对比后,进行实名认证;将实名认证的情况保存在服务器上。

优选的,获取使用人的实名登记情况的方法包括:根据使用人的信息,在服务器上获取实名认证情况;根据服务器返回的结果,判断使用人的实名认证情况。

优选的,获取电话业务使用人授权的方法包括:使用人实名认证后,向使用人发送第一验证信息;根据使用人的信息,向使用人发送实名请求,所述实名请求包括第二验证信息;根据第一验证信息和第二验证信息验证实名请求的合法性;获取使用人发送的授权许可后,从服务器上获取实名认证情况。

优选的,本发明的方法还包括通过经办人对集团进行实名登记的方法:验证集团与经办人的委托关系;对经办人进行实名验证;对集团进行实名登记。

优选的,本发明的方法还包括注销使用人的方法:通过经办人以在线或柜台的方式注销使用人,并关闭电话业务。

优选的,本发明的方法还包括对第二使用人进行实名登记的方法:预先对第二使用人进行实名认证;经第二使用人授权后,获取第二使用人的实名认证情况;基于第二使用人的实名认证情况,进行实名登记。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用于实现上述实名登记方法的系统,包括预认证模块、集团登记模块、授权模块和登记模块,所述预认证模块用于预先对电话业务的使用人进行实名认证;所述集团登记模块用于对办理电话业务的集团进行实名登记;所述授权模块用于获取电话业务使用人的授权;所述登记模块用于获取使用人的实名认证情况,并进行实名登记。

优选的,所述预认证模块用于获取使用人的人像和证件信息,并进行人证对比;用于对使用人实名验证后,将验证结果保存在服务器上,并向使用人发送第一验证信息。

优选的,本发明的系统还包括注销模块,所述注销模块用于通过经办人以在线或柜台的方式注销第一使用人,并关闭电话业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

通过预先对使用人进行实名认证,在办理电话业务时,先进行集团实名登记,在使用人授权的前题下,获得使用人实名认证的信息,进行实名登记,本发明的方法一方面,不要求使用人同时到场进行实名登记;另一方面集团办理电话业务时,可以即时完成实名登记,并开通电话业务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约资源。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集团电话业务实名登记的方法流程图;

图2是预先对电话业务的使用人进行实名认证的方法流程图;

图3是获取使用人的实名登记情况的方法流程图;

图4是获取电话业务使用人授权的方法流程图;

图5是通过经办人对集团进行实名登记的方法流程图;

图6是对第二使用人进行实名登记的方法流程图;

图7是本发明的系统逻辑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一种集团电话业务实名登记的方法,如图1所示,所述方法包括:

步骤101:预先对电话业务的使用人进行实名认证。其中,可以通过柜台或在线的方式进行实名认证,在线的方式可以是:软件、网页或小程序。

步骤102:对办理电话业务的集团进行实名登记。

其中,根据现行的规定,集团实名登记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等。

步骤103:获得电话业务使用人授权后,获取使用人的实名认证情况

步骤104:根据所述实名认证情况,进行实名登记。

通过预先对使用人进行实名认证,在办理电话业务时,先进行集团实名登记,在使用人授权的前题下,获得使用人实名认证的信息,进行实名登记,本发明的方法一方面,不要求使用人同时到场进行实名登记;另一方面集团办理电话业务时,可以即时完成实名登记,并开通电话业务以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约资源,其中,电话业务可以包括开通电话卡。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提供步骤101所述预先对电话业务的使用人进行实名认证的方法,如图2所示:

步骤201:获取使用人的人像。

通过在线方式采集人像时,可以采集获取多个角度的人像,或者获取使用人完成指定动作的视频,从视频中获取人像,以避免通过使用照片或图像获取使用人的人像。

步骤202:获取使用人上传的证件信息。

步骤203:将人像和证件信息对比后,进行实名认证。将人像和证件信息进行人证对比,以确保使用人本人进行实名认证;可以将使用人的证件信息通过远程认证系统进行认证,如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或实名认证系统。

步骤204:将实名认证的情况保存在服务器上。便于开通电话业务时,从服务器中获取使用人的实名认证情况,并进行实名登记。

其中,如图3所示,获取使用人的实名登记情况的方法包括:

步骤301:根据使用人的信息,在服务器上获取实名认证情况。如根据使用人的名称和身份证,在服务器上提取实名认证情况。

步骤302:根据服务器返回的结果,判断使用人的实名认证情况。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采用实名认证系统保存实名认证情况,在实名认证系统没有检索到使用人的实名认证情况时,则判断为实名登记不通过;实名认证系统有使用人信息且实名认证通过,则完成实名登记,允许开通电话业务。

实施例2

如图4所示,步骤103所述,获取电话业务使用人授权的方法包括:

步骤401:使用人实名认证后,向使用人发送第一验证信息。其中,第一验证信息可以设置有效限期,如7天。

步骤402:根据使用人的信息,向使用人发送实名请求,所述实名请求包括第二验证信息。使用人的信息可以是经办人在进行使用人实名登记时提交,可以包括使用人的名字和身份证号。

步骤403:根据第一验证信息和第二验证信息验证实名请求的合法性。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第二验证信息与第一验证信息相同,使用人根据第一验证信息和第二验证信息判断实名请求的合法性,防止第三方的错误或盗用请求,其中,第一验证信息和第二验证信息可以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给使用人。

步骤404:获取使用人发送的授权许可后,从服务器上获取实名认证情况。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使用人通过明确回复第二验证信息的方式获取使用人的授权许可;使用人不回复或回复拒绝时,表示使用人拒绝授权许可。

实施例3

如图5所示,本发明的方法还包括通过经办人对集团进行实名登记的方法:

步骤501:验证集团与经办人的委托关系。可以通过验证经办人的代理委托书验证委托关系。

步骤502:对经办人进行实名验证。

步骤503:对集团进行实名登记。

本发明的方法还可以包括注销使用人的方法:

步骤601:通过经办人以在线或柜台的方式注销使用人,并关闭电话业务。注销使用人时,可以需要得到使用人的许可。便于,在使用人变更或离职时,及时的注销所述电话业务的使用人。

如图6所示,本发明的方法还可以包括对第二使用人进行实名登记的方法:

步骤602:预先对第二使用人进行实名认证。

步骤603:经第二使用人授权后,获取第二使用人的实名认证情况。

步骤604:基于第二使用人的实名认证情况,进行实名登记,并开通电话业务。

通过对第二使用人进行实名认证,以开通电话业务,便于及时变更使用人。现有技术中,变更使用人,需要集团实名验证、经办人实名验证、使用人实名验证以及第二使用人实名验证,程序过于复杂,导致资源浪费,效率低下。

本发明还提供一种用于实现上述实名登记方法的系统,如图7所示,包括:预认证模块1、集团登记模块2、授权模块3和登记模块4,

预认证模块1用于预先对电话业务的使用人进行实名认证;

集团登记模块2用于对办理电话业务的集团进行实名登记;

授权模块3用于获取电话业务使用人的授权;

登记模块4用于获取使用人的实名认证情况,并进行实名登记。

其中,预认证模块1还可以用于获取使用人的人像和证件信息,并进行人证对比;用于对使用人实名验证后,将验证结果保存在服务器上,并向使用人发送第一验证信息。预认证模块可以是软件、网页或小程序的方式。

本发明的系统还可以包括注销模块5,注销模块5用于通过经办人以在线或柜台的方式注销第一使用人,并关闭电话业务。

在一个具体实施例中,预认证模块1,用于采集使用人的人像信息、证件信息,并进行人证比对,比对成功后生成校验码,仅支持一次使用,使用成功后,校验码失效,校验码有效时间为7天。预认证模块1还可以提供接口,用于对外提供信息传递。预认证模块1可以是APP端的小程序,并与远程的实名认证系统对接。

以上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发明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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