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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在制备镇痛药物中的用途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在制备镇痛药物中的用途,所述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是由茴香根皮、骆驼蓬子、茴芹果、洋甘菊、芹菜根、菊苣子、黑种草子、菊苣根、香茅、香青兰子、甘草、罗勒子和蜀葵子组成的。所得药物可以有效应用于疼痛的治疗,并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尤其,对中枢性和外周性疼痛,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并且,该药物的结构严谨、配伍精当,肝脏负担小,毒副作用小。

著录项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22-08-02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 IPC(主分类):A61K36/899 专利号:ZL2015106298822 登记号:Y2022650000027 登记生效日:20220715 出质人: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质权人: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发明名称: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在制备镇痛药物中的用途 申请日:20150922 授权公告日:20191129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的生效、变更及注销

  • 2019-11-29

    授权

    授权

  • 2017-04-26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A61K36/899 申请日:20150922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7-03-29

    公开

    公开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制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在制备镇痛药物中的用途。

背景技术

疼痛是一种与组织损伤或潜在组织损伤有关的不愉快的主管感觉和情感体验。许多疾病的发生同时都伴随着疼痛,疼痛仍是困扰病人的一个常见问题。据估计,至少有30%的个体在其一生中的某些时刻会受到疼痛的折磨,而在这些个体中,疼痛持续一天以上的人占10%-40%。全球慢性疼痛的发病率占人口的7%至40%。大约50%-60%患有慢性疼痛的个体由于疼痛而暂时或永久地部分或完全丧失能力。

因此,镇痛药物的研究是历来药学研究的重点。

发明内容

本发明旨在至少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在制备镇痛药物中的用途,该药物可以有效治疗疼痛。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是基于发明人的下列工作而完成的:

以吗啡为代表的麻醉性镇痛药和以阿司匹林为代表的解热镇痛抗炎药在解除患者痛苦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还有为数不少的疼痛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时这两类镇痛药的不良反应也不容忽视。吗啡可使外周血管扩张,产生直立性低血压,抑制呼吸中枢、抑制咳嗽反射、严重呼吸抑制可致呼吸停止。会引起恶心、呕吐、便秘、腹部不适、腹痛、胆绞痛等肠道反应,对泌尿系统造成少尿、尿频、尿急、排尿困难、尿潴留等症状,并且有成瘾性的风险。以阿司匹林为代表的解热镇痛抗炎药常会引起消化系统疾病,肾脏及肝脏伤害,影响血常规及导致心脑血管意外。这些副作用限制了药物的长期服用,影响药物的临床应用。

复方木尼孜其颗粒是传统维药,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痤疮、湿疹、黄褐斑、盆腔炎性疾病后遗症、乳腺增生、荨麻疹。申请号为201310218671.0的专利--维药复方木尼孜其提取物在制备促进小肠蠕动药物方面的应用,公开了复方木尼孜其提取物在制备促进小肠蠕动药物方面的应用,与本发明有本质区别。

发明人研究了大量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在各类炎症中的治疗效果,在反复的研究比对中意外地发现,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具有镇痛作用。尤其,对中枢性和外周性疼痛均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并且,该药物组合物结构严谨、配伍精当,肝脏负担小,毒副作用小。

因而,在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本发明提出了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在制备镇痛药物中的用途。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所述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包含:茴香根皮、骆驼蓬子、茴芹果、洋甘菊、芹菜根、菊苣子、黑种草子、菊苣根、香茅、香青兰子、甘草、罗勒子和蜀葵子。

由此,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所得药物可以有效应用于疼痛的治疗,并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尤其,对中枢性和外周性疼痛,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并且,该药物的结构严谨、配伍精当,肝脏负担小,毒副作用小。

另外,根据本发明上述实施例的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在制备镇痛药物中的用途还可以具有如下附加的技术特征: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由下述原料药重量配比组成:茴香根皮50-150份、骆驼蓬子50-150份、茴芹果50-150份、洋甘菊30-80份、芹菜根30-80份、菊苣子30-80份、黑种草子30-80份、菊苣根30-80份、香茅30-80份、香青兰子30-80份、甘草30-80份、罗勒子30-80份和蜀葵子30-80份。由此,该药物的结构严谨、配伍精当,肝脏负担小,毒副作用小。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原料药重量配比组成为:茴香根皮120份、骆驼蓬子120份、茴芹果120份、洋甘菊60份、芹菜根60份、菊苣子60份、黑种草子60份、菊苣根60份、香茅60份、香青兰子60份、甘草60份、罗勒子60份和蜀葵子60份。由此,该药物配比得当,协同作用更加明显,对疼痛的治疗效果更佳。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药物的剂型选自注射剂、片剂、颗粒剂、糖浆剂、胶囊剂、丸剂、口服液、气雾剂以及喷雾剂之一。由此,便于根据给药对象不同,采用不同的剂型,从而提高该药物的灵活性。

在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中,所述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是以复方木尼孜其颗粒的形式提供的。由此,利用现有的中成药,即可治疗疼痛,并且,药物的疗效好,毒副作用小。

本发明的附加方面和优点将在下面的描述中部分给出,部分将从下面的描述中变得明显,或通过本发明的实践了解到。

附图说明

本发明的上述和/或附加的方面和优点从结合下面附图对实施例的描述中将变得明显和容易理解,其中:

图1显示了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镇痛实验中,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对小鼠扭体潜伏15min内扭体次数的影响结果;

图2显示了根据本发明一个实施例的镇痛试验中,复方木尼孜其颗粒不同时间段对小鼠痛域影响结果,

其中,空白对照组(Control),阿司匹林(Aspirin,0.1g/kg)组,复方木尼孜其颗粒(7.2、2.4、0.8g/kg)组,本发明中木尼颗粒缩写代表复方木尼孜其颗粒。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实施例。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发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方面,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在制备镇痛药物中的用途。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该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包含:茴香根皮、骆驼蓬子、茴芹果、洋甘菊、芹菜根、菊苣子、黑种草子、菊苣根、香茅、香青兰子、甘草、罗勒子和蜀葵子。发明人发现,所得药物可以有效应用于疼痛的治疗,并具有较好的治疗效果,尤其,对中枢性和外周性疼痛,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并且,该药物的结构严谨、配伍精当,肝脏负担小,毒副作用小。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当在临床应用中,将所述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用于镇痛时,对给药对象给予治疗有效量的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即可,也可以将治疗有效量的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作为药物的活性成分提供,也即给予给要对象包含治疗有效量的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的药物。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使用的术语“治疗有效量”是指足以显示出有意义的患者益处的各活性组分的总量。当使用单独的活性成分单独给药时,该术语仅指该成分。当组合应用时,该术语则是指不论组合、依次或同时给药时,都引起治疗效果的活性成分的组合量。从与制剂其他成分相容以及对其接受者无害的意义上来讲,载体、稀释剂或赋形剂必须是可接受的。

将所述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用于镇痛时,通常,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通过用于发挥类似效用的物质的任何常规施用方式以治疗有效量被施用。适宜的剂量范围取决于多种因素,例如所治疗疾病的严重性、施用对象的年龄和相对健康状况、所用化合物的效力、施用的途径和形式、施用所针对的适应症以及相关医学执业者的偏好和经验。治疗所述疾病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无需过多实验依靠个人知识和本申请的公开内容即能确定用于给定疾病的本发明化合物的治疗有效量。由此,可以保证镇痛治疗效果。

根据本发明的一个实施例,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可以由下述原料药重量配比组成:茴香根皮50-150份、骆驼蓬子50-150份、茴芹果50-150份、洋甘菊30-80份、芹菜根30-80份、菊苣子30-80份、黑种草子30-80份、菊苣根30-80份、香茅30-80份、香青兰子30-80份、甘草30-80份、罗勒子30-80份和蜀葵子30-80份。由此,该药物的结构严谨、配伍精当,肝脏负担小,毒副作用小。

根据本发明的再一个实施例,原料药重量配比组可以为:茴香根皮120份、骆驼蓬子120份、茴芹果120份、洋甘菊60份、芹菜根60份、菊苣子60份、黑种草子60份、菊苣根60份、香茅60份、香青兰子60份、甘草60份、罗勒子60份和蜀葵子60份。由此,该药物配比得当,协同作用更加明显,对疼痛的治疗效果更佳。

根据本发明的又一个实施例,该药物的剂型可以为选自注射剂、片剂、颗粒剂、糖浆剂、胶囊剂、丸剂、口服液、气雾剂以及喷雾剂之一。由此,便于根据给药对象不同,采用不同的剂型。例如,为了便于给药,可以采用片剂、颗粒剂、糖浆剂、胶囊剂和口服液或丸剂,并且,可以根据药物的吸收部位和药物的释放需求,对药物的剂型进行调整,从而提高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延长药物的释放时间。对于病情严重者,可以采用注射液,进而实现大剂量的给药需求,并且,避免胃肠循环对药物有效成份的影响。

根据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该复方木尼孜其药物组合物可以以复方木尼孜其颗粒的形式提供的。由此,利用现有的市售维药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即可治疗疼痛,同时,相对于现有的一些治疗疼痛的药物,该药物的治疗效果好,尤其,对中枢性疼痛和外周性疼痛都有显著的抑制作用,并且,该药物的毒副作用小。

下面参考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说明,需要说明的是,这些实施例仅仅是说明性的,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发明的限制。

实施例

1、实验材料

动物:KM小鼠80只,SPF级,体重18~22g,雌雄各半,由上海中医药大学实验动物中心提供,动物许可证号:SYXK(湘)2009-0069。

仪器:热板仪,纯水仪,称量天平。

试剂与药品:冰醋酸,由国药集团化学试剂有限公司提供;复方木尼孜其颗粒,由新疆维吾尔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批号:1212522;阿司匹林,由华阴市锦前程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批号:A1111002。

2、药物配制方法:

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图标中简称木尼颗粒):

7.2g/kg:取18g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加50ml纯水,充分溶解,4℃保存;

2.4g/kg:取6g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加50ml纯水,充分溶解,4℃保存;

0.8g/kg:取2g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加50ml纯水,充分溶解,4℃保存;

对照药阿司匹林:取250mg阿司匹林粉末,加50ml纯水,充分溶解,4℃冰箱保存。

0.6%醋酸:取0.3ml冰醋酸,加水定容到50ml,混匀,4℃冰箱保存。

3、试验方法:

3.1醋酸扭体法

取小鼠40只,随机分成5组:空白对照组(Control),阿司匹林(ASP,0.1g/kg)组,复方木尼孜其颗粒高、中、低剂量(7.2、2.4、0.8g/kg)组,实验前用水将受试液充分溶解,对照组给予同体积水,每日灌胃给药,1次/d,连续7d。分别于末次给药后30min,腹腔注射0.6%醋酸溶液0.1ml/10g(醋酸溶液临用前配制)。观察第一次出现扭体时间并记录15min内出现扭体反应(腹部收缩内凹,伸展后肢,臀部抬高,蠕行)的次数。(如表1、图1)抑制率%=(Control组扭体次数–给药组扭体次数)/Control组扭体次数×100

表1小鼠扭体反应潜伏期及15min内扭体次数

与空白组相比较,*P<0.05,**P<0.01,***P<0.001

结果分析: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可以明显减少醋酸注入腹腔内引起的脏层和壁层腹膜较大面积、较长时间的炎性疼痛,从第一次扭体反应潜伏期分析,复方木尼孜其颗粒高、中、低剂量与空白组相比,中、高剂量组与空白组相比具有统计学差异,对第一次出现疼痛的时间有延长作用;从15min内扭体次数分析,复方木尼孜其颗粒高、中、低剂量与空白组相比,均具有显著性差异,表明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可以有效减少小鼠扭体次数,且中、高剂量作用比低剂量作用明显。

3.2小鼠热板法

取雌性小鼠若干,于正式实验前先逐只用YLS-6B智能热板仪(温度调至55±0.5℃)进行筛选。筛选时每次取小鼠1只,记录小鼠足底接触热板至舔后足所需时间(s,热板反应潜伏期)作为痛阈指标(共测定2次,求出2次测定的平均值),先剔除反应潜伏期大于30s的或小于5s的反应迟钝或过敏的小鼠。将筛选合格的动物,随机分成5组:空白对照组(Control),阿司匹林(ASP,0.1g/kg)组,复方木尼孜其颗粒高、中、低剂量(7.2、2.4、0.8g/kg)组,实验前用水将受试药充分溶解,Control组给予同体积水,每日灌胃给药,1次/d,连续7d,分别于末次给药后30、60、90、120min按上述基础痛阈值测定法分别测定痛阈值,如痛阈超过60s,即停止测试而按60s计,以免烫伤足部。并按下式计算其痛阈提高百分率。

痛阈提高百分率(%)=[(给药后平均痛阈值-给药前平均痛阈值)/给药前平均痛阈值]×100。结果见表2及图2。

表2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对不同时间段小鼠痛阈及痛阈提高率的影响

与Control组比较*P<0.05,**P<0.01,***P<0.001

结果分析:复方木尼孜其颗粒低剂量组起效较慢,在30min、60min和90min均未提高小鼠痛域,但在作用120min时能提高小鼠对热板痛域;复方木尼孜其颗粒高、中剂量组均能明显提高小鼠痛域(痛域提高百分率>50%),且起效快,30min即表现出镇痛作用,持续时间较长,并且随着作用时间的延长,镇痛作用有增强的趋势,表现出良好的镇痛效果。

6、结论

热板法和醋酸所致扭体实验是两种用于镇痛药初筛的常用方法,热板法实验比较适合评价有中枢参与的镇痛作用,而醋酸扭体法比较适合评价具有外周镇痛作用机制药物的筛选。醋酸扭体实验和小鼠热板实验结果表明复方木尼孜其颗粒具有一定程度的中枢性和外周性镇痛作用。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发明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一定指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宗旨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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