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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h】

Research on the Parties’ Statements in the Civil Litigation of Our Country

机译:我国民事诉讼中当事人陈述的研究

摘要

当事人陈述最早明确规定在我国1991年公布实施的《民事诉讼法》中,该法通过列举方式肯定了这一法定证据种类,其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对当事人陈述的证明力进行了规定。尽管学界对当事人陈述制度早在2001年就开始着手研究,并提出制度设计的建议。然而时至今日,无论是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层面,当事人陈述制度仍存在诸多不足。特别是轰动一时的“莫兆军事件”再次引起我们法学界和实务界对当事人陈述这这一法定证据种类之独立性的思考和探究。本文从当事人陈述的含义界定、功能定位、独立证据地位以及当事人陈述制度设计进行了梳理和阐释。本文提出当事人陈述含义应该从主体、客体、陈述形式、证据分类以及陈述生成等角度进行界定,并...
机译:当事人陈述最早明确规定在我国1991年公布实施的《民事诉讼法》中,该法通过列举方式肯定了这一法定证据种类,其后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对当事人陈述的证明力进行了规定。尽管学界对当事人陈述制度早在2001年就开始着手研究,并提出制度设计的建议。然而时至今日,无论是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层面,当事人陈述制度仍存在诸多不足。特别是轰动一时的“莫兆军事件”再次引起我们法学界和实务界对当事人陈述这这一法定证据种类之独立性的思考和探究。本文从当事人陈述的含义界定、功能定位、独立证据地位以及当事人陈述制度设计进行了梳理和阐释。本文提出当事人陈述含义应该从主体、客体、陈述形式、证据分类以及陈述生成等角度进行界定,并...

著录项

  • 作者

    赵国军;

  • 作者单位
  • 年度 2010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zh_CN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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