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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译:心脏骤停和复苏后的体温过低后苏醒:我们是否为时过早?
Cardiac arrest; Cerebral Performance Category; Comatose; Hypothermia; Life support;
机译:心脏骤停和复苏后的体温过低后苏醒:我们是否为时过早?
机译:我们的心脏病专家指出,一旦我们将患者重新武装到37岁,接受低温治疗的心脏骤停后患者就无需保持在37°(或正常体温)。他说,这样做可以延长镇静和呼吸机管理的时间。正常体温的可接受上限是多少?我们应该在什么温度下处理温度(37.5或38或38.5)?最近有哪些关于在心搏停止后维持37°正常体温和低温部署的文献?
机译:欧洲复苏委员会复苏指南2010第8节。在特殊情况下的心脏骤停:电解质异常,中毒,溺水,意外体温过低,体温过高,哮喘,过敏反应,心脏手术,创伤,怀孕,触电死亡。
机译:心脏骤停复苏后因温和的治疗性低温导致心律失常的实验研究
机译:心脏骤停后治疗方案的标准化:治疗性体温过低的评估以及建立标准化心脏骤停后治疗方案的可能性。
机译:复苏间隔≤30分钟的心脏骤停后综合征患者降低目标温度治疗性低温的有效性
机译:波兰心脏病学单位突发心脏捕捞幸存者后复苏治疗温和治疗低温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