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董事责任保险作为一种新型险种,在分散上市公司董事及高管的决策风险,激励他们勇于开拓创新的同时,又形成一项强有力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为此该险种已广泛应用于欧美等西方国家,但在我国却销售惨淡.对于该现象学术界主要从法律环境方面对其产生原因进行了研究,但鲜有实证证明.而对于除法律环境以外的其他深层次动因的研究却少有涉及.本文以2002-2010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利用购买董事责任保险的公告以及其他披露信息和数据,在实证研究董责险对法律制度具有极大依附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产权性质对企业购买董责险动因的重要影响.研究发现,与其他上市公司相比,国有上市公司更容易购买董责险,并且规模越大的国有上市公司购买董责险的比率越高.但是,在目前我国法律环境下,董责险具有的分散风险和外部治理作用都较为有限,无顾忌地响应中央号召才是国有上市公司购买董责险的真正动因.上述发现不仅揭示了董责险在国内销售惨淡的原因,更进一步暴露了国有上市公司无效内耗而造成资源浪费的现象.为完善我国国有上市公司内部治理机制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