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产出的玉石种类多、分布广,有很多是以产地命名;同样性质的玉石,因产地不同,命名了大量不同的名称(同质多名).这也许是中华玉文化的重要特点之一.按国内外惯例及国标规定,玉石名称,除部分属于历史遗留的一些约定俗成的名称(如和田玉、寿山石、岫玉、大理石等),一般主要以组成矿物命名.作为珠宝检测人员,笔者认为这样的命名,简明,科学,易懂,容易操作.但是,要以矿物名称来统一替代产地名称,常常会遇到产地的厂商、行业机构的反对.原因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同产地的玉石开发,创造了当地玉石市场经济蓬勃发展的奇迹,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让大量贫困的农民变成石农、老板,走上富裕的道路.一些以产地命名的玉石名称,已成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一个响亮的品牌;如云南的黄龙玉.笔者提出:为了保持传统玉文化及推动地域经济文化发展,又便于大众化、便于与国际接轨,在检测报告和商品标签标识中,建议使用产地名称(或传统名称)与矿物岩石名称相结合的双语命名法.这样的命名,无论中外人士、学者、商家、收藏家、一般爱好者,都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