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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

2011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

  • 召开年:2011
  • 召开地:江苏南通
  • 出版时间: 2011-09

主办单位:江苏省法学会;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会议文集:2011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论文集

会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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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摘要:群体性事件,古今中外都有发生,其类型和原因各种各样.目前我国时有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为此,要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高度认真对待群体性事件,要对当前群体性事件的复杂性有比较全面和充分的认识,既不能简单地静止地运用传统的两类矛盾学说来分析解释,也不能对具体事件简单地形而上学地用合法还是违法来匆匆定性,要求执政者和领导人首先树立起正确的权力意识,树立“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科学权力观,树立与群众之间的平等意识和观念,真正端正执政理念,以建设“平权型政府”为目标,努力构建政府与公民之间新型法律关系,使“官”民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平等关系,寻求理性途径来解决包括“官”民之间矛盾在内的各类社会矛盾,这是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根本思路。必须毫不松懈发展经济,终止掠夺性增长,遏制垄断性增长,实现包容性增长,更加注重民生问题的解决,把切实提高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与建设“服务型政府”密切结合起来,这是从源头上来化解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的社会矛盾。为政之道,在于“疏”,而不是“堵”,必须彻底改变群众“诉求无门”现状,充分保障公民表达权、监督权,畅通公民利益表达机制,特别是建立和完善弱势群体利益表达和诉求机制已经刻不容缓。
  • 摘要:当前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是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大背景下展开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成法治国家,就是最大的社会管理创新".从基层来说,社会管理创新所面临的难题,正是基层法治建设需要破解的难题.本文试从建设县级法治中心的实践视角探索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提出应注重问计于民,使决策更加民主,注重社会参与,使监督更富实效,注重百姓权益,使惠民更为具体,注重优化环境,使发展更具潜力。
  • 摘要:社会管理一般认为是指国家通过制定社会政策和法律规范,对社会组织和社会事务进行规范和引导,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促进社会各种要素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活动的总和.通过介绍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然性的把握,指出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实然性的定位,总结了其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资源整合,在参与社会管理工作中,人民法院必须在强化“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直接功能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在把握社会管理基本要求和遵循司法规律的前提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拓展创新功能,放大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效应。
  • 摘要:社会管理创新是一项全新且充满挑战的社会建设活动,鉴于我国当前社会发展面临的诸多现实问题和严峻挑战,如何确定积极、稳妥、切实可行的创新途径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应对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贯彻落实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五项重点环节,有助于将较为系统、成熟的社会理论移植嫁接到社会管理创新中,实现良好指导和规范,确保在依法、有序的框架内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 摘要:通过对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的综合现状及原因的分析,介绍了创新新生代农民工教育管理应遵循的原则,提出了创新新生代农民工教育管理问题的有效途径,即抓好体制机制创新,用制度体系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抓好管理模式创新,用人文行政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抓好教育方式创新,用有效的组织引导新生代农民工依托城市实干创业,抓好社会面宣传工作创新,用健康导向搭建新生代农民工不良心理疏导平台。
  • 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上海城市管理法治化进程和公众有序参与得以同步推动.本研究借助新加坡城市管理法治化进程的成功经验,探讨上海城市管理法治化进程中的公民参与机制问题.从学理和现实意义角度而言,本研究通过借助利益相关分析工具,将利益相关分析方法和管理工具运用于具体的公众参与路径设计,旨在为上海的城市管理融入公众参与提供方法论指导和实际操作平台.
  •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业已成为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促进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国际友好交流的重要力量.本文以南京爱德社会组织培育中心(以下简称“培育中心”)为例,他们与政府部门合作,在开展社会组织培育工作方面做出了有益实践。培育中心在运作过程的一些好做法,有利于促进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对一些存在问题,提出应完善法律法规和组织体系建设,加强登记和管理能力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健全社会协同机制,整合各方资源。
  • 摘要:社会管理创新不是社会改革或革命,必须处理好既有制度的延续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必须对相关制度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的地位有一个准确的把握和认识.行政委托是我国行政执法主体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政活动的方式或制度之一,根本性特征在于使民间主体参与到行政管理活动中,有助于形成行政主体与民间主体的协同共管格局.正是基于这一特征,行政委托可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得到进一步推广和应用.但是,行政委托在我国立法和行政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诸如,行政委托是否要遵循委托法定原则,指出即便一项行政事务是可以委托的,也不意味着必须委托;是否委托应当根据如下原则加以衡量:第一,行政主体没有足够的人力来处理该行政事务;或者第二,通过行政委托处理该行政事务成本更低;以及第三,受托人处理该行政事务的效果更好。只有在满足以上条件时,行政主体方可以将可以委托的事项委托民间主体加以处理。否则,即便是在理论上,行政委托总体上有诸多优势,在制度上,行政委托为法所许,也不可随意为之。
  • 摘要:如何根据当前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定人民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职能定位和应当采取的措施,是当前各级人民法院都在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本文试就这些问题作初步研究,并分析了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功能定位和基本理念,指出社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立法、行政、司法机关在社会管理中都有自己独有的职责,各自发挥自己的独特作用。司法权作为一种的执政权,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司法机关没有任何理由把自己置身于经济社会的主战场之外”。人民法院对这一法定职能履行的越好,其对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发挥的作用越大,而不是相反。人民法院的每一项审判工作,都是通过司法手段,参与对社会的管理。
  • 摘要:从组织性质的角度看,社会是由政府组织、企业组织与社会组织组成的.政府组织、企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三元结构,既是市场经济和社会转型的必然产物,又是社会主体多元化的实际表现.不同性质的组织具有各自的组织结构和特征,并且在公共服务的生产方面形成不同的组织优势.社会组织既具有政府组织服务于公益的宗旨,又具有企业组织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的观念,还具有两者皆不具有的志愿精神.这就使得社会组织在上述两者的结合领域具有优势.近年来,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在中国尤其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大中型城市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然而,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实践而言,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的生产还存在着组织功能比较优势配置效率不高、社会组织服务绩效评估机制缺失以及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尚未理顺等问题,解决上述问题需要优化配置组织功能的比较优势,构建科学的社会组织服务绩效评估机制以及寻求社会组织自治与政府支持的平衡.
  • 摘要:社会管理对我国而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牵涉面很广,已有的经验不多,需要广泛借鉴异域做法,尤其是西方有长期法治传统的国家成熟的法治经验,以少走弯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在社会自治和管理领域有长期的实践,尽管具体国家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但是仍然能够归纳出一些共性的经验,其中保障公民社会权利的基础理念以及在社会管理治理化方面通过科学合理的组织机构设计、市场导向的社会管理方式、社区干预的社会管理定位、民主参与的社会管理程序四条路径保障广泛的公民社会权利,对于我国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发展广泛的公共责任机制极具启发.
  • 摘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必须关注基层问题.解决基层问题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判定科学发展的主要标尺.社会生活由基层造就,基层问题没有被当作核心问题来抓.解决基层方案很多,通过推进体制改革与创新为基层提供有效的保障,这是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规定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检验执政成效的实践标准.建立新的治理模式,寻求解决基层问题的更开阔思路,要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健全公共财政体制,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健全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建设。
  • 摘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我国"十二五"时期社会建设的主要任务,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所在.能否顺利完成这一任务,政府是关键.只有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更新政府管理理念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首要前提,完善政府决策机制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环节,规范政府依法行政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力保障,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内容。
  • 摘要:在我国,辅警参与警察任务之执行并行使公权力已经成为普遍的现象.然而,目前却没有一部法律、法规规范辅警的法律地位和职权行使,严重违反依法行政和法律保留原则.未来立法或修法应该明确辅警只是助手地位,无独立权限,必须在警察机关的指示下,协助处理行政事务,性质上仅为警察机关之辅助人力.警察任务也必须加以区分为绝对警察任务、相对警察任务和一般行政任务,并非任何警察任务都可以交由辅警执行,必须视任务的性质而定.
  • 摘要:本文界定了社会建设、社会管理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概念,提出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应当确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为本,统筹经济社会、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平安和谐和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以改善民生、保障民权为基本价值取向,以建构政府与社会的互动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加强基层社区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建设公民社会、扩大民主参与、发展协商民主、推进社会法治为基本路径,以现代社会管理方法手段的运用为技术支撑,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根本评价标准,着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积极建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社会管理体系"的整体思路,着力构建民生民权服务保障体系、社会纠纷协调解决体系、安全稳定维护应对体系、公民社会培育发展体系、社会管理队伍建设体系和社会管理组织领导体系等六大社会管理体系.
  • 摘要: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职能的重要工具.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构建完善的社会管理体系过程中,人民法院责无旁贷。人民法院的社会管理通过审判活动得以实现,然而在我国的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进程中,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不协调导致社会矛盾日渐突出,这对人民法院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在社会矛盾的化解中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人民法院需要适应社会现实的变革,对司法理念和实践进行创新,回应转型社会的价值需求,积极能动地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应该坚守一定的理念,追求更加明确而又适当的目标。始终贯彻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科学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立足做好审判执行业务和自身管理工作。近年来,徐州两级法院紧紧把握自身的职责定位,探索司法规律,结合司法实践,努力构建符合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证明,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必须要坚持公正司法,切实确保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为社会经济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这一过程中,如何找准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立足点、突破点、着力点和结合点,将是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和论证的核心。应当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认清形势任务,勇于迎接挑战,求真务实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更加扎实地参与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 摘要:社会管理创新离不开加强政府法治建设,只有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制体系、法治程序和规范为支撑,才是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环节,社会管理创新才能真正实现最佳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探索法治保障下的政府社会管理创新对于深化我国经济、政治和公共管理体制改革、发展政府法制工作和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对当前政府在社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的分析,提出推进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保障措施,包括以法治理念引导社会管理创新,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加强社会管理的立法建设,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社会领域决策科学民主化显著提高,政府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 摘要:本文拟对近年来常州法院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探索实践作一回顾梳理,以期对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有一个更理性的认识和清晰的把握,指出只有正确理解流动人口的内心愿望,因势利导地开展工作,消除歧视和排斥,增强关心和服务,促进流动人口与流入地的融合,才能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近年来,常州法院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了涉及流动人口的涉诉风险排查、和谐乡镇(社区)共建、法制宣传教育、司法建议等工作,帮助他们早日融入常州、建设常州,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流动人口的法律素养,与流动人口居住较为集中的乡镇(社区)开展和谐共建活动,全力压降刑事发案率和民事纠纷起诉率,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促进政府完善涉及流动人口权益保护的公共政策。
  • 摘要:本文以行政诉讼检察监督为视角,从法理基础、实践探索、实现途径、立法完善四个方面着重论述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路径问题,以期为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现实的、有指导性的操作方法.
  • 摘要:在各种突发性事件面前,信息的迅速获取和沟通有助于人们对危机作出及时应对.民间网络媒体因其互动性、即时性、灵活性、弥散性,而具有传统媒体所无法企及的优势,因而能在应急管理中发挥独特的功能.但政府部门如何能在应急管理中引导和利用好民间网络媒体,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与沟通,在危机状态下掌握主动权并赢得转机,则是关键.笔者认为要明确在突发性事件中适用民间网络媒体的前提,可以在政府信息中心建立民间网络媒体的监控中心,以技术手段来实时探测并发现某时刻某民间网络媒体的突然异常程度,以便政府及时采取措施予以介入,政府应急机构可以创建突发事件民间网络媒体,通过该媒体向公众和其他媒体迅速传递某突发紧急事件的相关重要信息,政府工作人员还可以在民间网络媒体中建立和利用RSS资讯,提醒用户在整个紧急事件中及时查看信息的更新和变化。
  • 摘要:本文认为,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的公民参与机制,是完善社会管理体制,健全社会管理新格局的核心要素.公民参与机制的建设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必须坚持实践、渐进、开放和专业的原则,从改进公民参与技术入手,逐步完善公民参与的制度建构,形成有效的、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化进程相适应的公民参与机制.
  • 摘要:法治与伦理既是亘古永恒的法哲学命题,也是内涵丰富的社会课题.行政伦理涵容行政与伦理两大实践领域,横跨行政法学与伦理科学两大学科.民主法治视野中的社会管理创新,不应淡漠甚至缺失行政伦理所应有的价值导向.本文以概念解读为起点,思证行政伦理的法治精髓,实证行政伦理的反悖现象,探证行政伦理的系统构建,包括行政立法中的道德规制,行政决策中的道德理念,行政许可中的道德标准,行政执法中的道德规范,行政处罚中的道德制约,指出行政伦理是法治政府不可缺失的价值导向,也是一个充满创新意蕴的探索空间。构建行政伦理价值系统,既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构件,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重视行政伦理的系统构建,无疑是实现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统一的富有理性的正确选择。
  • 摘要:公用事业部门与人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承担着一定的社会服务功能,且具有一定的行业垄断性.长期以来,公用事业部门存在收费虚高、办事环节复杂、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这给人民群众造成了诸多不便,也滋生了许多腐败.本文通过分析制定江苏省《公用事业部门信息公开条例》的必要性,介绍了《江苏省公用事业部门信息公开条例(建议稿)》的主要内容,指出公用事业部门的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手段。我国的公用事业部门信息公开才刚刚开始,尚存在很多的争议,同时也必定会产生很多纠纷,而解决纠纷最好的办法就是民主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普遍守法、有效监督。在这一意义上,公用事业部门能否实行信息公开、能在多大程度上实行信息公开是江苏省注重社会管理创新、推进法治江苏建设,形成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法治政府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因素。
  • 摘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无疑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供了更有力的法治保障,但如何依法创新社会管理也成为摆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面前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应对现阶段社会矛盾凸显带来的繁重管理任务,当务之急是与时俱进地树立与现代法治相契合的社会管理新理念。通过总结南通社会管理创新目标和实践途径,并探究了其存在的问题,提出关于完善社会管理立法的问题。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康发展,必须切实致力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完善,形成解决问题和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立后,关于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社会管理创新要深入持久推进,管理体制必须有一个新的突破。从组织领导体制而言,亟需一个综合性、权威性的机构来承担牵头、组织、协调的综合职能。关于行政区划、机构设置与社会管理相适度的问题。需要通过合理划分区域、科学设置办事处等方法来加强社会管理。这些问题都必须认真研究,使行政区划、机构设置等真正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相适应、相匹配。现在应当树立以科学发展论成败的新导向,不仅看经济发展,而且看社会管理,以此来科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真正把精力和注意力放到社会管理创新上,并通过这种导向培养一大批熟悉、精通社会管理的干部队伍。
  • 摘要:社会管理创新是执政之基、率先之要、和谐之本。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形势、日趋多元的社会矛盾以及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历史重任,将立足先试先行,主动善治善为,积极推动“管理理念、管理主体、管理方式、管理环节、管理手段”五大转变,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努力走出一条与科学发展相适应、与群众需求相吻合、具有海门特色的创新之路,即注重关口前移,最大程度地增强和谐因素,全面优化机制,最大程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推动重心下沉,最大程度地夯实基层基础,学会用群众喜闻乐见的语言和方法来解决问题,不断提高与群众打交道、交朋友、做工作的能力,做到讲话让群众“听得进”,交往让群众有“亲近感”,办事让群众“信得过”,筑牢社会管理创新的群众基础。
  • 摘要:转型时期的社会管理日益成为我国党和政府关注的焦点.面对改革过程中社会管理出现的种种问题,应当发挥法律的调整作用,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结合中国国情,对症下药,从观念、主体、手段和机制四个方面完善我国的社会管理体制,即更新社会管理理念,建设服务性的法治政府,发挥公民和企业的作用,吸收民间组织加入社会管理,实现多元化的主体治理下的社会管理,运用多种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实现法治化的治理,完善社会保障体制,关注弱势群体。
  • 摘要:当前社会问题产生的原因多元多样,公民自治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可予突破,结合社会现实,我国构建和完善公民自治的体制,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不仅应以保障公民自由为理念去起草好结社方面的法律,很好地引导民间力量、引导公民内驱力转向公共事务之管理,而且还要修改好基层组织法,真正保障公民在从事基层公共事务中应有之权利。要妥善解决好自治组织与地方政府之关系,公民自治的社会必须需要法治社会,没有法治保障的民主是空洞的民主,通过公民自治的社会管理必须有利于政府职能,必须加速真正法治和民主社会的形成。
  • 摘要:面对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传统的社会管理理念和方法亟需创新.本文从分析社会矛盾的集中呈现信访案件入手,探讨了在民主法制视野下社会管理创新面对的关键问题是公平,以及实现公平的理念与方法,即社会管理理念创新是奠定公平的基石,法律信仰是实现公平的保障,“自动售货机”理论提高公平的可操作性,社会管理人才保障公平的落实,创新管理技巧辅助公平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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