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译:航空公司的责任—《华沙公约》 —第九条电路规则根据华沙公约,乘客的深静脉血栓形成不是“事故”:RODRIGUEZ V. ANSETT AUSTRALIA,LTD。
机译:航空公司的责任-《华沙公约》-根据华沙公约,不得对乘客的行李进行托运的第五条规则:MBABA V. SOCIETE AIR FRANCE
机译:处理-根据《华沙公约》的“事故征候”-没有电路认为先前存在的医疗状况以及空勤人员无法采取行动,因此根据华沙公约:HUSAINV表征了“事故征候”。奥林匹克航空
机译:航空法律(根据《华沙公约》承担的责任)第二电路表明,确定“事故”的发生地点是否需要进行具体的实际询问:MAGAN V. LUFTHANSA GERMAN航空公司
机译:协调责任诉讼 - 从华沙公约中学到的课程
机译:演变的尽头:从法航诉萨克斯案到奥林匹克航空诉侯赛因案-华沙公约第17条下的 u22Accident u22一词已全面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