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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译:澳大利亚陆地海洋污染的规定:对现有法律框架和改革机遇的关键评估
University of Sydney;
机译:“尖锐”污染的有害问题:对控制点源,陆基海洋污染的国际和澳大利亚法律制度的评估
机译:孟加拉国陆基海洋污染控制:一个建议框架,对国家法律问题进行严格分析
机译:减轻陆基海洋塑料污染的政策框架在通用湾的难以达到河道地区的综述
机译:XIX世纪俄罗斯帝国法律教育法律监管的演变:大学改革(历史和法律方面)
机译:区域合作涉及陆地活动的海洋污染:对海洋大会法律第207条的解释,重点是监测,评估和监督污染
机译:用于收集特定现场采样和调查数据的系统框架以支持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国家的土地污染对健康影响的分析
机译:代表公共卫生和环境委员会起草的关于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向理事会通报的关于签署“防止陆源海洋污染的巴黎公约”的报告;关于缔结“陆地来源防止海洋污染公约”的理事会决定的建议;建议理事会关于社区参与工作组的决定,题为“临时委员会”,将根据1974年“防止陆地来源海洋污染巴黎公约”第III号决议设立。工作文件1974-1975,197/74号文件,197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