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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实用医学》对医学论文中有关实验动物描述的要求

         

摘要

在医学论文的描述中,凡涉及实验动物者,应根据国家科学技术部1988年颁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1998年颁布的《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具体描述应包含以下内容:(1)所有动物准确的数量;(2)质量等级和质量合格证书编号;(3)品种、品系及亚系的确切名称;(4)强调来源;(5)遗传背景;(6)微生物学质量;(7)明确饲养环境(如饲料类型、营养水平、照明方式、温度、湿度要求)和实验环境;(8)明确性别、年龄、体质量;(9)健康状况;(10)实验动物的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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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实用医学》 |2015年第2期|105-10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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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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