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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不三世,不服其药'解

             

摘要

@@ 《礼记·曲礼下》载:"君有疾饮药,臣先尝之;亲有疾饮药,子先尝之.医不三世,不服其药".从汉代到元代的一千多年间,对于"医不三世,不服其药"的解说基本上无异议,即不是三代行医,就不服用他的药.如东汉郑玄注:"医不三世,不服其药,谨物齐也".唐代孔颖达《正义》:"凡人病疾,盖以筋血不调,故服药以治之,其药不慎于物,必无其徵,故宜戒之,择其父子相承至三世也,是慎物调齐也".又云"三世者,一曰〈黄帝针灸〉,二曰〈神农本草〉,三曰〈素女脉诀〉(又云〈夫子脉诀〉),若不习此三世之书,不得服食其药.然郑云‘慎物齐也',则非谓〈本草〉〈针经〉〈脉诀〉,于理不当,其义非也".他认为"三世"指三部医书的说法,"于理不当,其义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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