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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可以简化 采集标准没有降低 国家林业局明确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木)审批的有关问题

         

摘要

7月10日,国家林业局发文(林策发(200811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就采集(采伐)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树木)审批的有关问题作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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