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郴州政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派驻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及重点项目财政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郴州市派驻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及重点项目财政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正>郴政办发[2017]12号CZCR-2017-0101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驻郴各单位:《郴州市派驻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及重点项目财政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3月1日郴州市派驻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及重点项目财政监督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国有资本营运机构及重点项目实施单位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贯彻落实国家财政财务政策,规范好筹资、投资、收入和分配各环节的资金运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