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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必武:党员犯法,加等治罪

         

摘要

董必武是第一个提出“党员犯法,加等治罪”的领导人。1940年8月20日,董必武在陕甘宁边区中共县委书记联席会上发表的讲话中说道:听说有些党员同志犯了法,因为他自以为是党员,就想不受政府的审判和处罚:而有些地方党组织也觉得党员犯法是党内的事,想让他逃避政府的审判和处罚。这都是不对的!党员如果违反了党所领导的政府的法令,除应受到党纪制裁之外,应比群众犯法加等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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