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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刑法定主义的“得”与“失”

     

摘要

自从刑事古典学派提出罪刑法定主义并将之确定为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主义一直被奉为保护人权、防止刑罚权滥用的国际公认的经典原则.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已认可并把该原则规定在刑法条文中,足以显示罪行法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和科学性.但罪刑法定主义诞生以来,对于它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有赞同的,有否定的.理论界对罪刑法定主义带来的积极的意义和弊端进行了广泛地探讨,并以此推动罪刑法定主义的发展.本文将介绍主要的争论点,希望能得出对中国法制建设有积极意义的东西.

著录项

  • 来源
    《青春岁月》|2013年第17期|345,344|共2页
  • 作者

    杨美艳;

  •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重庆401120;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罪刑法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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