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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富士康事件'看中国调查性报道

     

摘要

@@ "富士康事件"回放rn2006年6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刊登《富士康员工:机器罚你站12小时》的记者调查,文章经媒体转载后引发广泛关注.2006年7月3日,富士康认为该报道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向深圳市中院提出诉讼.7月17日,记者王佑和翁宝收到了法院冻结其资产的通知书.8月25日,富士康旗下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索赔3000万元,并申请冻结了被诉记者的个人财产.8月28日,《第一财经日报》发表声明,对鸿富锦公司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查封记者个人财产"表示强烈谴责".8月30日晚,富士康将诉讼标的降为1元,相关记者财产被解冻,同时将《第一财经日报》列为被告.9月1日,《第一财经日报》组建律师团应对富士康诉讼.2006年9月3日18点10分,《第一财经日报社与富士康科技集团(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联合声明》出现在《第一财经日报》网站上.双方在"相互致歉、相互致敬"之后,富士康撤销了对"一财"的诉讼.至此,这场闹得沸沸扬扬的官司就这样戏剧性地握手言和.

著录项

  • 来源
    《青年记者》|2006年第24期|38-39|共2页
  • 作者

    姜雷;

  • 作者单位

    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4 16:4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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