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实际上修改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国家赔偿实践当中,由于此<解释>条文的实施'/> 对一审刑事公诉案件检察机关享有'撤诉权'的质疑-刘建平-中文期刊【掌桥科研】
首页> 中文期刊> 《长江论坛》 >对一审刑事公诉案件检察机关享有'撤诉权'的质疑

对一审刑事公诉案件检察机关享有'撤诉权'的质疑

         

摘要

@@ 199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89次会议通过了法释[1998]23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的内容,实质上规定在一审刑事公诉案件中,检案机关享有"撤诉权".从立法的角度来看,这一<解释>条文,实际上修改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刑事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国家赔偿实践当中,由于此<解释>条文的实施,出现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本着完善法制,求教同仁的态度,笔者对此<解释>条文提出质疑.

著录项

  • 来源
    《长江论坛》 |2002年第5期|61-63|共3页
  • 作者

    刘建平;

  • 作者单位

    中共武汉市委党校副教授;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