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学会》 >山东省推新规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山东省推新规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摘要

日前,山东省民政厅发出《关于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对部分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和下放审批权限等问题作出了一系列新的规定。德知》对推进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作出了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实行直接登记。自2013年8月1日起,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直接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