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新疆人大》 >以人大监督促进检察工作

以人大监督促进检察工作

         

摘要

近年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提高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实效性,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对该院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强化人大意识打牢思想基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