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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续)

         

摘要

(主席令第二十一号)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四十条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根据技术必要性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及时修订。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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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农垦科技》 |2015年第7期|85-87|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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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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