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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

     

摘要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三个类别。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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