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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号指谓的范畴结构

         

摘要

徐长福在《阅江学刊》2022年第4期撰文指出,人的认识可分为直观认识与符号认识,前者是人运用先天机能所获得的认识,后者是人使用符号所获得的认识。一个完整的符号认识至少需要两个实词:一个主词,指出对象;另一个谓词,说明对象——这就是符号指谓。构成符号指谓的实词包括个别词和普遍词,前者只指代个别,不具有说明性,而后者可以说明不止一个个别。普遍词分为实在词和范畴词,前者又分为表示自然时空对象的经验词和表示拟想时空对象的超验词,后者表示符号指谓系统中的各种程序性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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