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工友》 >续订合同且更换岗位,可否重新约定试用期?

续订合同且更换岗位,可否重新约定试用期?

         

摘要

《工友》编辑部:我在一家公司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被正式录用。现在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决定对我留用,但岗位从销售部门调整到生产车间,并提出试用期为两个月。请问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正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