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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农妇卖单位空酒瓶途中意外身亡能否申请工伤?

         

摘要

一名50多岁的农妇,受聘为一家公司做中午和晚上两顿饭。一天清晨,农妇早早来到公司,将公司职工喝酒剩下的空酒瓶运到废品收购站卖掉,在返回途中意外身亡。农妇的亲属要求将农妇的死亡认定为工伤。而公司则提出,农妇超过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且意外身亡不在约定的工作时间,也不在约定的工作场所,更重要的是农妇将公司的空酒瓶卖出,不是为了履行工作职责而是为了贪图小利,不同意认定为工伤。那么,打工农妇清晨将单位的空酒瓶运出卖掉,是出于贪心还是履行工作职责?卖空酒瓶子出了意外,能认定为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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