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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经营,出事担责

     

摘要

问:一个月前,我7岁的儿子见小区商店有爆竹出售,便买了两盒。没想到,因爆竹引线太短,扔出不到一米便爆炸,导致我儿子眼睛被炸伤,目前已花去2万余元治疗费。店主没有办理爆竹销售许可证,也无法提供生产厂家和质量合格证明,却拒绝赔偿,理由是其并没有强迫、引诱我儿子购买爆竹,也没有教唆、指使我儿子独自燃放,即伤害完全是我儿子自己造成的,与其不存在任何关联。请问,店主应否就其违法经营所导致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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