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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野生动物——学习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座谈会纪实

         

摘要

1988年12月22日,由林业部野生动物杂志社举办的“学习宣砖《野生功物保护法》”座谈会在哈尔滨市召开。在哈市从事野生动物管理、科研、教学、展览和陈列工作的有关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大家各抒已见,畅所欲言,对《法》给与了充分的肯定,并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好《野生动物保护法》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现将座谈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马建章:(东北林业大学野生动物系主任、教授) 我们盼望已久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终于颁布了,它标志着我同野生动物保护事业正在开始走上法制轨道。过去,同家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国务院在六十年代初开始陆续发布过一些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明确了“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饲养繁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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