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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
摘要
引言
1 野生动物保护问题的相关研究综述
1.1 动物保护研究中的野生动物保护
1.2 环境保护研究中的野生动物保护
1.3 直接针对野生动物保护问题的研究
1.4 本文观点
2 修订前《野生动物保护法》中的野生动物资源观
2.1 野生动物资源观在旧法中的表现
2.2 野生动物资源观的渊源
2.3 旧法中野生动物资源观存在的原因
2.4 野生动物资源观的弊端
2.4.1 野生动物资源观不利于野生动物保护
2.4.2 野生动物资源观不符合当今世界趋势
3 修订后《野生动物保护法》对这种不当观念的继承
3.1 野生动物资源观在总则中的具体表现
3.1.1 立法目的
3.1.2 第二条中的“相关活动”
3.1.3 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范围
3.1.4 第三条中的“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
3.1.5 第四条中的“规范利用”
3.1.6 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的设置
3.2 野生动物资源观在第三章中的具体表现
3.2.1 猎捕制度
3.2.2 人工繁育许可制度
3.2.3 专用标识制度
3.2.4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利用
3.2.5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食品利用
4 《野生动物保护法》本应采取的修订思路
4.1.1 野生动物可以被利用
4.1.2 野生动物如何被利用——低限利用论
4.1.3 低限利用论的达成需要循序渐进
4.2 低限利用论下对新法的一些修改建议
4.2.1 对“利用”“保护”等概念做出定义
4.2.2 修改“相关活动”等概念
4.2.3 扩大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的范围
4.2.4 对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做出调整
4.2.5 将猎捕行为限定为公益性
4.2.6 逐步禁止商业性人工繁育
4.2.7 缩减野生动物药用规模
4.2.8 禁止野生动物食用
结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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