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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的规范化及其救济——基于全国各地1685例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实证分析

     

摘要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是申请人启动实现担保物权非讼程序的目的所在.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裁定执行中的特殊性,要求设计科学合理的执行规则.裁定的执行程序应由申请人在法定期间申请启动,执行管辖的确定应以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为中心.执行中,针对不动产、动产的不同应采取相应的规范性措施,以达到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应为案外人、被执行人提供相应的权利救济方法与程序,以使权利受到侵害的关系人能够及时得到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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