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西部法学评论 >农村集体土地成员权制度解构与变革

农村集体土地成员权制度解构与变革

     

摘要

切实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地权,是当前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变革的出发点.本文认为,农民地权不仅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使用权,还体现为农村集体土地成员权.农村集体土地成员权是一种特殊的社员权,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照法律、民事习惯和组织章程的规定,对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农村集体土地成员权的主体是集体成员,自然人因成员资格之得丧,取得或丧失集体成员权;其相对人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行成员资格过于注重自然增减、婚姻和迁徙等法律事实,过于依赖用于证明这些事实的户籍,应当降低户籍的决定性影响,注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将成员权量化为股东权.相应地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配套改革,从而完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