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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厂在水工程管理范围内违法建厂案分析

         

摘要

1案情简介 周庄钢厂始建于2002年,主营废旧钢材加工和金属文件柜生产业务,厂址位于邳苍分洪道内,占地面积15亩,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能力。由于该企业为邳州市招商引资项目,投入巨大,多年来,我们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一直收效甚微。今年,我们以贯彻开展省水利厅部署的“百湖执法大检查”专项活动为契机,多次上门宣传水法规,并以徐州市防指名义先后下发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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