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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中院:院长带头审理案件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摘要

8月30日上午,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王天明故意伤害一案。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克贵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安力、副庭长李蔚共同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樊忠诚出庭支持公诉。案件审理过程在黑龙江法院网视频台和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全程直播。

著录项

  • 来源
    《活力》 |2018年第17期|19|共1页
  • 作者

    韩锡艳;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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