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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公开宣判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马文彬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案

     

摘要

2018年1月18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对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中心卫生院原院长马文彬私分国有资产、贪污案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马文彬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贪污罪,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赃款人民币528532.86元由扣押机关哈尔滨市南岗区监察委员会上缴库。宣判后,马文彬当庭表示认罪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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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活力》|2018年第5期|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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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2-08-18 01: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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