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村委主任》 >分家与否 子女都要赡养父母

分家与否 子女都要赡养父母

         

摘要

浙江省台州市仙居县的冯大妈今年68岁,育有3儿2女。老伴去世早,冯老太含辛茹苦一手拉扯大5个孩子。2002年,儿女们都成年后,冯大妈按照农村习俗,在村干部的见证下分了家,将四间房屋和家具全部分给3个儿子,并在分家约定书中写明,以后的赡养等费用由3个儿子承担。现如今,子女们先后成家立业。二儿子和小儿子都按照约定承担了赡养责任,大儿子却觉得分家不公,拒绝赡养,甚至让母亲搬出同住的房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