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村委主任》 >村委会延长任期弊大于利

村委会延长任期弊大于利

         

摘要

@@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有一个争论焦点,是村委会的任期究竟应该维持目前的3年,还是和政府任期一样改为5年.据调查,绝大多数村干部主张5年,但是华东师大农村研究中心的调查却发现,超过3/4的农民反对延长任期.

著录项

  • 来源
    《村委主任》 |2010年第11期|10|共1页
  • 作者

    张千帆;

  • 作者单位

    北京大学宪法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