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交通与港航》 >燃气热水器、灶具的安全使用

燃气热水器、灶具的安全使用

         

摘要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程》中明确规定:燃气器具从售出当日起,人工煤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6年,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8年,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为8年。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