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城市规划通讯 >国务院批准将浙江省温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国务院批准将浙江省温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摘要

<正>国务院日前以国函〔2016]75号文,对浙江省关于申报温州市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予以批复,批复如下:一、同意将温州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温州市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历史街区特色鲜明,传统风貌保持完好,保存有独特的“山水斗城”格局,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二、浙江省及温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