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城市开发 >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四大对策

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四大对策

     

摘要

从1981年至今,物业管理市场化在我国内地已经有41年的历史。2021年10~12月间的数据显示,北京、沈阳、大连、营口、盘锦等五个城市73家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中私企60家,占82.19%;国企11家,占15.06%;三资2家,占2.74%。在物业管理市场化的今天,市场法制化、观念人本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精细化趋势日渐清晰,市场主体双方呈现出较明晰的和谐共处趋向。与此同时,以往未能妥善解决而存留的,乃至当下新生的矛盾,造成物业管理市场营商环境不佳,物业服务合同得不到全面、有效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差阻碍物业管理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