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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金文“經雍”當讀爲“經營”

         

摘要

金文中有"經雍"一詞,見於■簋"巠(經)雝先王"、虢季子白盤"經四方"與晉姜鼎"巠(經)雝(雍)明德"。三句用法相近,不應該分訓。自郭沫若起,多訓"經"爲恒,訓"雝"(雍)爲和。"和"先王德,至爲空泛,應當重新考慮其釋義。考察"經■四方",與《詩經》"經營四方"用法相同,故"■""雝"並當讀爲"營"。"經雍明德"即"經營明德"。"經""營"均有使某事成就之義。段玉裁云:"引伸之爲經營、營治。凡有所規度皆謂之營。"■簋"經雝先王"應指時王經營、治理先王所留之基業。而"經營明德"則指經營、延續先人明德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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