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乡镇论坛》 >村民莫忘履行义务

村民莫忘履行义务

         

摘要

某日,笔者接到村民电话说有群众纠纷发生。笔者及时赶到事发地点,通过认真调查,了解到原来是该村二组2007年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人均集资400元修建通组公路,公路建成后,该组村民张某经村民小组多次做工作,仍拖延交纳,尚欠集资款800余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