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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家庭的土地畸多畸少,能否调整

         

摘要

甘肃省民勤县某镇靳某来信说:我是甘肃省民勤县的一位普通农民,感谢你们的辛勤劳动,编写了《乡镇论坛》这本好刊物。它是我们农民的良师益友,道出了农民的心声:我所在的村落偏僻,订不到责刊,只能靠朋友间的传阅,大家都爱不释手一现在,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村自1998年开展第二轮承包后,由于没有留有机动地,土地一直没有重新调整,目前由于家庭人口的自然变化,造成不同家庭的土地畸多畸少。请问,这种情况下能否调整?是否必须实行土地承包30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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