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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企业管理人员之工会会员资格

         

摘要

基于企业管理人员的特殊身份以及可能由此带来的对工会组织能力的不利影响,各国普遍对其工会会员资格施以一定的限制,并大致形成了"排除论"、"控制论"以及"工会自决论"三种主要模式。我国立法则对此持"基本肯定论",这一立场不仅有违集体劳工法的基本原则,实践中也暴露了诸多问题。在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有必要借鉴德国的"控制论"模式对此加以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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